按照《锡林郭勒盟诚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锡林郭勒盟民政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摸排整改工作。经旗县自查,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上报存在2项疑点数据,一是1名残疾人亲属多领取护理补贴1000元,二是1名老年人亲属多领取高龄津贴1600元,以上资金,于2024年4月均已追回,并上缴国库,完成整改。
残疾人苏某某,男,1958年4月25日生,户籍地为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巴彦胡舒社区,常年居住在霍林郭勒市,二级肢体残疾,自2016年1月起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社规〔2019〕6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人员去世的,亲属要主动申告报停。苏某某死亡后,其亲属未主动申告报停。2024年4月,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对盟民政局反馈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疑点数据进行核查。经核查,确认苏某某2023年6月在霍林郭勒市死亡,遗体火化在霍林郭勒市。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于2024年5月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并对其亲属多领的2023年7月—2024年4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0元予以追缴,多领资金已于2024年4月18日全部追回,2024年4月19日上缴国库。
老年人徐某,男,1935年4月18日生,户籍地为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查干哈达村,常年居住在太仆寺旗宝昌镇,自2010年4月起享受高龄津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龄津贴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社规〔2019〕4号),享受高龄津贴待遇人员去世的,亲属要主动申告报停。徐某死亡后,其亲属未主动申告报停。2023年8月,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对盟民政局反馈的高龄津贴疑点数据进行核查。经核查,确认徐某2022年5月在太仆寺旗宝昌镇死亡。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于2023年9月停发高龄津贴,并对其亲属多领的高龄津贴1600元予以追缴,多领资金已于2024年4月24日全部追回并上缴国库。
经盟民政局研判,以上2个问题属于疑点数据,不属于虚报冒领问题。下一步,盟民政局将督促旗县民政部门健全主动发现长效机制,协调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共享数据,充分发挥嘎查村、社区、分场网格化机制作用,确保应享尽享,应停尽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求死亡人员家属及时上报人员死亡信息,确保各项补贴资金精准发放。
锡林郭勒盟民政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