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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锡林郭勒盟民政系统社会组织服务窗口优质服务规范》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01165911-8/2022-0007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民政局 信息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概述:关于《锡林郭勒盟民政系统社会组织服务窗口优质服务规范》的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2-03-18 00:00:00 公开日期:2022-03-18 09:23:29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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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锡林郭勒盟民政系统社会组织服务窗口优质服务规范》的政策解读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3-18 09:23 浏览次数:
   《锡林郭勒盟民政系统社会组织服务窗口优质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由锡盟民政局2022年3月份发布。《规范》共6条,包括禁止性规范、仪容仪表规范、语言规范、桌面规范、考勤规范、审批行为规范等作出了规定。《规范》对我盟民政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进行了方方面面、细致入微的规定,给行政审批带来较大影响。
   一、《规范》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根据工作安排,我盟各地社会组织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民政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塑造更加良好的民政形象,盟民政局结合《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岗位规范》要求,制定了本规范。
   二、《规范》主要内容
   对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语言、服务行为、服务仪表、服务意识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要求自觉遵守政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保持姿态端正,着装要端正大方、干净整洁,要文明用语,语言表达应规范清晰、准确;对办公桌面进行规范,要求办公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桌面整洁,要具备人员座牌、办事指南、服务意见反馈表、书写笔等;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及考勤制度,严格请假、提纲纪律;审批工作中各民政局驻窗工作人员应严格落实我盟“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严格执行“五制制度”(首问负责制、受理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监督投诉制),践行为群众办实事。
   三、《规定》的意义
   《规范》的出台,使民政系统行政审批窗口工作有了标准,将不断促使行政审批标准化、正规化,有利于行政审批形象的提升,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与此同时,《规范》也对窗口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行为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应该对照《规范》,从我做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断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