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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民政局关于开展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 国家标准实施情况评估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01165911-8/2022-0008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民政局 信息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概述:锡林郭勒盟民政局关于开展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 国家标准实施情况评估的紧急通知
成文日期:2023-01-28 00:00:00 公开日期:2023-09-07 09:07:36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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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民政局关于开展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 国家标准实施情况评估的紧急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9-07 09:07 浏览次数:

锡林郭勒盟民政局关于开展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

标准实施情况评估紧急通知

 

旗县(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水平,现制定评估方案开展评估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将实施情况评估报告、评估表、问题清单1028下午5点报盟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附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标准

实施情况评估方案

 

锡林郭勒盟民政局    

                             20221027 

  

(联系人:宋晓雯,联系电话:18647907007,电子邮箱:xmmzjylk@163.com)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强制性国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强标》)评估全实施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评估方案

评估目的

20221月起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正式实施本次评估目的是了解掌握养老机构《强标》执行情况,推动养老机构切实贯彻执行《强标》,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二、评估范围

旗县(区)民政部门推动《强标》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全盟养老机构标准实施情况进行全覆盖评估。

三、评估内容及方式

(一)评估内容

1.民政部门部署落实《强标》情况。重点评估旗县(区)民政部门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工作机制以及开展宣贯培训等情况旗县民政部门《强标》相关条款作为依据开展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养老机构有无因未落实《强标》存在安全隐患、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老年人、养老机构及社会公众在《强标》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等。

2.养老机构执行《强标》情况。重点评估各养老机构落实服务安全的基本要求、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针对风险提出了防护措施、管理要求等情况以及标准的适用性、协调性、技术经济性和实施效益等。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是否熟知标准要求、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是否建立服务安全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二)评估方式

1.养老机构自评。各养老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 38600-2019)评估指南(暂行)》执行情况进行自同时将自评情况提交至民政部门

2.抽评。旗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养老机构的《强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随机对本区域内10%的养老机构进行抽评。

3.自评汇总辖区内养老机构自评情况民政部门评估情况和抽评情况自评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工作机制以及开展宣贯培训等情况要组织做好信息汇总收集形成本地《强标》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1)、评估表问题清单附件23)。

工作要求

加强行业监管旗县(区)民政部门《强标》实施监督和行业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增强相关法规政策对《强标》的引用力度,综合运用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及联合信用惩戒等手段,加大行政检查中《强标》落实情况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强标》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以查促改。各地要将本轮评估中因违反《强标》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及相关整改举措进行汇总,作为《强标》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重要内容

高效处置问题对标准实施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置,并跟踪掌握其整改情况,确保标准实施效果。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开展周调度、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对账销号。要采取上门告知、集中培训、专家解读、网上课堂、机构承诺等方式督促加大标准宣贯力度。要畅通投诉举报热线、信息平台等渠道,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力度。对实施效果好的地方,做好宣传引导,推动打造一批《强标》实施典型案例,以案释标。对标准实施不力的地方,要通过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

如实填报数据旗县(区)民政部门要做好数据、情况核查。认真梳理《强标》部署落实及开展的监督检查情况,各养老机构要如实报送本机构落实《强标》的情况及有关数据,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对于提交的问题情况将依托“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核验。对各地报送情况与实际不符,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列为重点督促整改对象。

 

附件: 1.《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参模板

2.民政部门《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

性国家标准落实情况评估表

3.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

性国家标准落实情况评估表及问题清单

4.《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评估指南(暂行)

政策解读地址:《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