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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解读

来源: 行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4-12 09:32

  

  近日,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印发《林郭勒盟“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第一个五年,也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为深入推进健康锡林郭勒建设,稳步提高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质量,有力促进人民健康,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的同时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健康锡林郭勒2030”规划纲要》,制定本发展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规划背景,“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保障措施,规划实施四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对全盟“十三五”期间取得成就、存在问题及“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进行了表述。

  第二部分。对全盟“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指标、“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5个方面进行了规划。

  一是确立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优势更加显现,高质量卫生健康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人民群众自主健康的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全面开展,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卫生健康资源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更好供给,身心素质明显提高,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

  二是细化了业务指标。从健康水平、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医疗资源配置、投入保障5个方面细化了各项工作数据指标

  三是明确了重点任务。从推动全健康行动、构建安全的公共卫生体系全周期维护生命健康、全面优化卫生健康服务、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健康产业多元化发展、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医德医风建设8个方面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完善投入机制、推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强化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等6各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第四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监督评价与绩效考核机制,统筹协调、全面对接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表述。

  三、“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面深化推进健康锡林郭勒行动。建立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加强健康教育队伍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全面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力提升健康教育水平。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现自治区级健康促进旗县全覆盖。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为抓手促进健康环境,力争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1个、国家卫生乡镇5个。无烟单位创建率基本达到100%,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

  二是大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传染病检测网络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早期监测预警、实验室快速检测和先期处置能力。建设盟级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实验室,实现盟疾控中心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提高重大疫情救治能力,依托盟中心医院、盟传染病医院,建设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同时与自治区在赤峰市布局建设的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紧密协同,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积极推进预防接种门诊数字化建设,力争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数字化(智慧化)门诊全覆盖。

  三是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推进锡林郭勒盟区域诊疗中心建设,完成盟中心医院三甲医院创建。进一步提升盟旗综合医院、中医(蒙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继续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和儿童救治等中心建设,提升重大急性疾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有效提高盟、旗县市(区)域内就诊率。全盟至少设置二级甲等综合医院6所三级专科医院2所,力争新增1—2所三级中医院(蒙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基层救援和空中救援能力。

  四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县域综合改革各项工作,逐步推开基层卫生院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模式。推动医联体建设,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定点指导、双向转诊、流动服务、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薪酬分配政策,保持各级公立医院良性运行。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构建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核心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与应对机制,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和督察机制,着力加强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加强疫苗等高风险重点产品监管。

  五是强化妇幼健康和生育服务能力。落实好现行生育政策,促进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相衔接,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合理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托位数达到4.5个。加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结合,增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0%。构建完善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巩固提升盟妇幼保健院“三甲”专科医院服务能力,所有开展助产服务的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均设置儿科,旗县市(区)至少有1所公立综合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全面提升旗县级儿科服务能力,缓解儿童看病就医难的问题。

  六是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加大中医(蒙医)资源配置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达到100%, 示范型中医馆(蒙医馆)达到20%,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24.8%。进一步提升旗县中(蒙)医院服务能力,旗县级中医(蒙医)医院力争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大力实施中(蒙)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不断加强中医蒙医院核心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