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建设,重在人才支撑。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重大战略任务。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开幕式上所作的报告中又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民政工作是我国社会建设、社会工作和社会服务的重要领域。作为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民政系统肩负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近期,按照盟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力量对民政系统9个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盟自成立民政部门以来,实际上就有了社会工作实践。多少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工作主要作用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残障康复和群众工作等领域,主体是政府机关和所有单位,以行政手段和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现代意义的社会工作是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起步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与我盟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紧密相连的。随着社会对民政福利事业需求的不断增大和民政社会工作业务的不断扩展,民政系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也有了新的改善和增加。目前,民政系统共有9个直属事业单位:精神病院、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光荣院、军干所、救灾救助中心、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老龄办。现有工作人员125名,其中社会工作人员108名,占总数的86.4%。现有服务对象292名。在调研中我们进行了初步统计:⑴社会工作人员分布服务领域:从事老年人管理、护理康复24人;从事儿童管理服务5人;从事精神病人治疗康复38人;从事社会救助管理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8人;从事减灾备灾和社会捐赠9人;从事社会福利彩票公益事业8人;从事军休和荣誉军人管护服务16人。⑵社会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情况:Ⅰ文化结构(其中大学文化程度10人,大专文化程度37人,中专和高中文化程度48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13人);Ⅱ年龄结构(其中35岁以下16人,36岁—40岁14人,41岁—45岁30人,46岁—50岁36人,51岁以上12人);Ⅲ专业职称(有专业职称人员38人:其中初级24人,中级职称14人)。
二、初步成效
多年来,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的有力支持下,民政系统认真履行职责,立足本单位实际,借鉴外地做法和经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工作职业培训,培养锻炼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1996年开始,国家民政部组织了各类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班,我盟都按要求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培训。他们当中已有一部分进入社会福利机构,优化了社会工作人员队伍机构,提升了社会服务专业化水平。在工作实践中,我局在社工队伍中积极进行价值理念的培育和工作方法的规范,让更多的社会福利机构从业人员理解社会工作,掌握社会工作,运用社会工作,转变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的工作视角,使社工们有能力真正从受助者的切身利益和需求出发,设计制度,完善服务,从整体上提升服务质量。工作中,按照终身学习的理念,结合相应的岗位要求,以多种方式做好继续教育工作,将通识性的工作能力转变为具备一定水平的专业能力,促进更多的社工顺利地参加职业水平的考试,在提升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的同时,也使个人在民政系统社会工作的岗位系列中得到了发展。
(二)搭建社会工作载体和平台,为社工人员施展才能创造了条件。民政社会福利机构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窗口”,是为民解困的重要载体,是展示民政社会形象的平台,关系民政部门乃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民政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服务工作都是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领域。这些机构为社会工作人才应用专业知识、实践专业理念积极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长期以来,锡林郭勒盟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缓慢,基础设施陈旧,服务水平低下,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了彻底改变这一落后状况,从2003年开始,全盟上下积极探索,加大措施力度,改建和新建了一批窗口式、示范性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盟直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救灾救助中心、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救助管理站、精神病院、光荣院、军干所等福利设施的有效改善,为推动全盟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极大地改善了院民的生活环境,较好地维护了五保老人、孤残儿童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也为广大社工人员施展才能创造了更加有利、完善的条件,搭建起了社会工作载体和服务平台。
(三)强化社工队伍管理,提高社会福利机构优质服务水平。近年来,我盟在抓好福利机构硬件建设,加强福利机构设备、设施等资源的科学管理和综合利用,克服重建轻管的弊端,认真解决建成设施的持续利用和日常管理问题,拓宽利用渠道,提高使用效益的同时,注重加强了软件建设,努力实现社会福利机构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满意水平。2007年,启动了“全盟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建设年”活动,通过一到两年的不懈努力,力争将全盟民政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社会服务功能、内部管理机制和服务人员整体素质提升到适应当前全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应社会养老化需求,适应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和生存需要的层面上来。在落实过程中,我们把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强化督查,使全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在发展社会工作的几年里我盟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社会化运作、人性化服务、柔性化管理,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在体制、机制、服务工作中的探索。在社会工作作用日益凸显的同时,我们致力于促进社会工作的多元化发展,在社会福利机构中大胆实践。社会工作者以需求为导向,不断协调各方关系,为受助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和保障。强化一线社工的管理,为社工实践提供基础服务平台。通过评价考核平台,强化岗位绩效考核,建立奖惩激励措施,激发了社工积极性。最近我们在进一步明确各类福利机构行业基本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锡林郭勒盟民政系统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建设实施方案》,对各类福利机构的工作标准、规范经营和服务水平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规范管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监督和管理,规范经营和服务。规范措施应包括及时提供信息、设备的标准、服务项目应达到的标准,设立专门检查评估机构,制定管理人员、服务人员配置标准,对服务价格进行指导和监督,制定检查、考核标准,规范经营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进行惩处或停业等。二是重视服务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加大对其培训力度。如对自费收养老年人表示在选择养老机构的调查中,最关心入院的首先是服务项目、服务水平和工作人员的态度。不少机构仅仅把服务项目局限在吃、穿、住、医几个方面,忽视对老年人的心理慰籍 、全面康复等。因此,养老福利机构要加大业务培训的力度,尽快走上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以此来提高老年社会福利机构的社会地位。三是采用“家庭式管理模式”,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浓郁的人情味是留住老人心、增强老年院舍吸引力的关键所在,也是老人们视院舍为家的情愫基础。为此,要求老年福利院舍的员工要牢固树立“为天下父母解忧,替家中儿女尽孝”的服务宗旨,待老人如亲人,敬老人如父母。这样老年福利院舍才能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发展壮大。
三、存在问题
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初步成效,迎来了宝贵的发展机遇,但在推进这项工作过程中感到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总体上专业化程度较低。缺乏规范的岗位设置、科学的从业标准、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良好的社会认同等,是我盟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缓慢的普遍原因。目前,尽管民政系统培养和引进了少部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但还是专职人员偏少,兼职人员偏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与其服务对象人数比例偏小,个体服务覆盖面较窄。直属社会福利机构小而散,人才、设施设备等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现有从业人员总体上年龄偏大、学历和水平较低。大部分从业人员还沿习着传统的服务方式开展工作,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工作手段和方法比较落后,难以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系统化服务,缺乏行业自律和评估,无法有效应对和解决新的福利需求矛盾和问题。比如,对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的心理疏导,目前比较缺乏;面对社会化养老,直接对老年人陪护、照料提出了大量需求,但相应的服务措施却比较滞后。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通过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来舒缓并逐步解决。
二是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面临一系列体制性障碍。推进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创新社会福利体制、行政管理体制、财政投入体制、教育培训体制、就业和认识管理体制等一系列体制,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套,整体推进。民政部门的社工岗位占整个社工岗位的很大比例,但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受限于人员编制、进人渠道等因素,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进入民政事业单位就业遇到很大困难,即便有少数专业人才进入福利机构,作用也得不到有效发挥而不安心工作。总之,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在经济效益压力下左右为难,政府相关部门则因为体制不顺和裁员而影响了对弱势群体的服务。社会福利政策供给不足、经费投入不足、人力资源不足,价值理念模糊、服务方式与技巧缺失等,都是传统社会工作转型困难的重要原因。
三是缺乏成熟的具有地区特色的专业知识理论,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工作是一种既有一定普遍性、共同性,又有较强的特殊性、本土性的实践活动。在我盟民政系统关于社会工作知识理论方面研究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止,还主要是学习、消化2006年11月国务院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上对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所做的部署和2006年12月国家民政部在深圳召开的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及有关社会工作知识理论,没有形成符合当地实际的配套政策性方案措施和规章制度。另外,民政系统虽然有关于社会工作岗位要求的技术标准,如《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老年人福利机构规范》等行业标准中,均明确规定,各级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必须配备一名社会工作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负责人,和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但我盟在社会福利机构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资质上没有明确要求,尤其是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政策规定缺失,使得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难以得到政策支持。在我盟,人们对社会工作还比较陌生,专业社会工作力量也比较薄弱,社会知晓度、认同度普遍较低。因此,宣传普及社会工作理论知识的任务非常繁重。
四、几点启示
通过调研分析我们感到,一方面是民政工作的社会工作化,即要把社会工作作为民政业务领域的专业支持,通过在各项民政业务领域引入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服务方法,使民政工作向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是社会工作专业的本土化,即和我盟民政实际业务相结合,使社会工作从书本里走向务实,发展专业,服务社会。
启示之一:使民政工作的内涵进一步充实。即在已有民政业务工作中,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会大大丰富扩展原来的业务工作。如在社会福利服务领域引入社会工作,可以使我们把服务从服务对象本身的生理需求发展到关注服务对象的心里、精神需求,从只关注服务对象到也关注工作人员自身的相互服务。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性救助领域引入社会工作,可以使我们和服务对象由简单的“送回去又跑出来”的循环往返中发现服务对象真正问题所在,并通过启发个人和协调家庭、社区等综合方法予以彻底解决。在救灾救济领域引入社会工作,可以使我们从传统的以物质救助为主的救济模式中跳出来更加关注灾害对灾民心理和物质的伤害,从而进行全方位救助。在收养服务领域引入社会工作,可以使我们由关注收养家庭的需要转变为关注被收养孩子的需要。
启示之二:使民政工作的外延进一步拓展。即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和服务领域。我们知道,民政工作主要是以物质救助为主,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受灾对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服务为主,属于剩余福利模式,引入社会工作后,可以使我们用社会工作的眼光去观察社会的需要,审视我们提供的服务,发现不足,拓展服务。目前我国农民工问题、家庭暴力问题、留守子女问题等可以说既普遍又尖锐,处理不好,必将引起社会动荡,别说社会和谐,就是基本的社会稳定都难以保证。所以,用社会工作的眼光看,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政府财政支持的前提下,民政工作必须进一步拓展领域,为所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社区服务。
启示之三:培养锻炼更多的民政社会工作人才客观上更加满足了人民生活的需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人的需求本身就是多样化、个性化的,引入社会工作,用社会工作 “助人自助”、“平等”、“接纳”等理念和通过专业的、优秀的民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专业方法从事民政服务,必将更能满足被服务对象的需要,促进社会的和谐。
五、措施建议
通过调研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建设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我们感到,推进民政范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非常艰巨,需要我们抢抓机遇,迅速行动,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来逐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
第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对民政系统加大社会工作培训提出了明确要求,“社工”这一新的职业名词正在逐步被人们认知。我们要尽快做出总体规划和具体安排,加大学习宣传工作的力度。组织民政系统社工深入学习关于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重要论述,认真领会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的具体部署,把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决策和要求上来。通过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培养先进典型,使人们逐步了解社会工作者高尚的道德情操,感人的精神力量,科学的职业规范和丰富的专业内涵,不断认识、理解、尊重、接纳民政系统社会工作者,努力形成“有困难,找社工”的新局面,为进一步推进民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进行专业教育和培训。既然认识到社会工作是民政业务的核心和基础专业,在具体服务中起着主导、策划、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的作用,就需要组织所有民政服务队伍,进行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知识、方法的培训,让所有民政工作人员掌握社会工作理念和基本方法,明显提高他们的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并能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第三,积极开展示范活动。社会工作对民政系统而言虽然不是全新的工作,但要按照新的要求、新的理念、新的方式加以推进,确实需要典型引领,为此,应尽快抓紧制定民政系统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示范活动的方案,在社工岗位集中、环境较好、条件具备的直属单位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努力在民政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第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抓紧成立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人事科、办公室、社会科等相关科室抽调专门力量,开展前期调研、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业培训和参加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及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协调有关部门和承担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具体工作。
第五,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做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要抓住国家大力推进公共财政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民政系统要加大争取力度,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地方预算,切实解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经费问题。
第六,探索发展民办社会服务机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专业社会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作为政府提供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专项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民政部门的责任必然越来越重,任务必然越来越多,但是又不可能大包大揽,政社不分,所以必须进一步深化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改革,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管理体制,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各自在提供专业社会服务方面的职能、职责与权限。一方面强化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行政职能,弱化并逐渐退出具体的社会服务工作的领域;另一方面制定鼓励扶持和规范发展的政策,促进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发展,并加强管理与监督,使之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更好地促进我盟的社会建设,使之成为解决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