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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利用有限的救助资源,最大限度解决好城乡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促进和维护经济社会的有序和谐发展,根据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编印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旗县市(区)结合地区实际,按照方案所列内容,比对当前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在一定的时段内,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规范化建设过程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实现我盟低保工作大的改观。结合当前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今年下半年着重加强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明年上半年重点推进农村牧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具体活动步骤:8月15日—8月31日自查评估阶段;9月1日—9月30日整改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上报阶段;10月11日—10月31日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1月—2008年5月农村牧区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阶段;2008年6月全面总结一年来城乡低保工作的实施情况。
通过第一阶段的评估自查,目前各地已结合地区实际适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方案报请当地政府审定。第二阶段根据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紧进行纠正改进,切实提高城乡低报规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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