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页 | 城乡社会救助 | 优抚、安置、双拥 | 基层政权社区地名 | 社会事务管理 | 留言板
  锡盟民政局 > 相关业务 > 城乡社会救助 > 自然灾害救助
盟民政局及早部署今冬明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2007-11-07 16:18:00
〖发布日期:2007-11-07〗〖作者:〗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关闭


 

 

为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问题,盟民政局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今冬明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一是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灾民生活困难救助问题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对因自然灾害直接造成的临时生活困难群众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各级民政干部要深入灾区,逐嘎查(村)逐户核实灾民过冬口粮、衣被、住房、取暖和治病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通过排查,全面掌握灾区灾民的生活状况。二是采取多种措施解决灾民口粮、燃料问题。要求各地通过赊借、超调应急资金等多种形式提早采购粮食、燃料,确保灾民人均每天一斤粮、重灾户有燃煤,保证灾民安全越冬。各地要在11月30日之前将采购的口粮、燃煤发放到灾民手中,并将发放情况每周五16时前上报盟局。三是积极申请上级灾民生活救助资金支持,多次到国家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汇报灾情,争取资金。同时,要求各地在年底前落实地方预算安排,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到位。四是制定完善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时,要求旗县民政部门要在8小时内,派出查灾核灾工作组赶赴灾区,提出向灾区安排救灾物资意见,报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在12小时内将救灾物资调拨到位。施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在灾情发生后3小时内将所掌握的灾情上报盟民政局和当地党政部门,全面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遇有旗县政府无力解决的灾民转移安置等方面的困难,旗县民政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向盟民政、财政部门书面申请转移安置经费及物资。

打印本稿〗〖关闭〗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
全盟普降小雪农牧民生产生活未受严重影响
盟民政局已将盟几大班子捐款拨付太仆寺旗灾区
盟几大班子领导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困难群众的关心
盟民政局及早部署今冬明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我盟将在入冬前全部完成水灾房屋重建工作
苏尼特左旗灾后重建工作阳光操作
政务公开
  领导介绍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部门动态
  计划总结
  部门文件
  政策法规
  行政许可
  政务公开目录
  民政调研
  文件下载
  信息公开指南
  办事指南
便民服务
  查万年历   报刊大全
  公 积 金   医  保
  联通话费   移动话费
  学历查询   物价查询
  航班时刻   列车时刻
  电视查询   日历查询
  景点门票   区号查询
  身份证查询
 
版权所有:锡林郭勒盟民政局信息中心
主办单位:锡林郭勒盟民政局    承办单位:锡林郭勒盟民政局信息中心
电话:0479-8222491  传真:0479-8238435  邮箱:xxxxx@xxxxx.com
蒙ICP备06002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