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社会救助创新创优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我盟锡林浩特市民政局获评2022年社会救助创新创优试点“优秀”等次。
锡林郭勒盟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021年起,按照盟委么永波书记工作要求,对实际生活有困难,但达不到低保标准,处于社会救助制度覆盖盲点的城镇低收入边缘群体进行拉网排查,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盟委行署。2022年起,按照盟委和行署安排,选择锡林浩特市为试点地区,在全区率先开展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帮扶工作,通过“五步走”对城镇低保边缘家庭积极开展救助帮扶,促进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建立完善政策制度。制定《锡林郭勒盟城镇低保边缘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锡林郭勒盟实施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帮扶试点工作意见》,明确试点地区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认定标准、帮扶内容及保障措施,细化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申请流程及试点工作的分步措施,从制度层面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遵循和指南。
二是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锡林郭勒盟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帮扶试点工作专班”,夯实部门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推进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帮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试点地区锡林浩特市实行按月调度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确保试点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有效统筹部门资源。加强与教育、住房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和数据对接,形成合力,建立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开展动态监测和预警,确保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纳入救助范围,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四是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对城镇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根据困难程度和实际需求开展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城镇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为城镇低保边缘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以及开展慈善救助,对在居家社区养护院入住的城镇低保边缘人群按低保家庭实施救助。
五是精准高效组织实施。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截至目前,通过摸底排查纳入城镇低保边缘家庭共计114户237人,救助帮扶173人,其中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64人、给予临时救助11人2.9万元、实施医疗救助1人2940元,通过公租房对81人给予住房救助。同时实行信息化管理服务,数据及时录入更新,实现了城镇低保边缘对象的“一户一档”和动态监测管理。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逐步构建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易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组成的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体系,结构更加清晰明确,救助更加精准有效,让民生保障更有力度,救助服务更具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