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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2年 民政工作要点
索引号:01165911-8/2020-0008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民政局 信息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概述:2022年 民政工作要点
成文日期:2022-03-21 00:00:00 公开日期:2022-03-21 18:22:02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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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民政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3-21 18:22 浏览次数:
  锡林郭勒盟 2022 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落实2022年全区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盟委2022年第一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锡盟民政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民政工作要点。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抓好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一)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政讲堂”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形式,深化宣传宣讲和贯彻落实。着力抓好“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定期评比通报,提高学习使用成效。

(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党史学习教育的制度化长效化机制,进一步总结盟直民政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政策制度,推动形成示范效应。

(三)学习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对盟直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宣讲、交流研讨、专题辅导、主题实践,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清楚、讲仔细、讲明白,让党员干部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二、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盟委2022年第一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上么永波书记要求,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合理提高保障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整合各部门现行政策,打出精准分类救助“组合拳”,实现城市低收入群体帮扶解困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一)做好困难群体的兜底性保障。按照不低于全盟物价上涨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各项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建立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结合实际,安排合适人员担任协理员,强化社会救助协理员的培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服务能力。 

(二)持续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一步健全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工作机制,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常态化。促进与乡村振兴、教育、残联、医保等部门信息比对常态化,真正实现监测信息的上下贯通、部门横向联动、数据动态更新、信息随时可查,为实施精准救助提供有力数据支撑。认真开展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帮扶试点工作,落实好《锡林郭勒盟实施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帮扶试点工作意见》,关注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选择锡林浩特市作为全盟城镇低收入家庭保障工作试点地区推动工作为全盟提炼可参考经验。

(三)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持续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救助政策的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做好脱贫人口的兜底保障全面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单人户纳入低保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原因造成返贫情况的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四)推进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政策,指导各地完善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办法、临时救助政策,出台《锡林郭勒盟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开展服务类救助。

(五)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落实定期入户核查和信息比对,要求做到“应退尽退”。加强信息化建设,用好内蒙古微平台。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做好专项审计,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及自治区考核等反馈问题整改。

三、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民政厅将今年确定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盟委2022年第一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上罗青盟长要求,完善养老服务供给,新建和改扩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20处,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一)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一是按照每个街道及旗县所在地中心镇至少建成一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和建设“15分钟养老服务圈”服务半径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覆盖率大于90%建设目标要求,新建、改扩建20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街道层面中心8处、社区层面站点12处7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二是年内实现与自治区居家养老服务系统的对接和服务数据上传三是认真研究运营问题,加大力度引进或培育社会组织或企业,指导各旗县市(区)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办法》等相关支持政策,鼓励运营方规模化、连锁化经营,积极引导老年人树立新消费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老年人科学、理性、适度消费,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化发展。四是有效利用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资源,鼓励有能力的民办养老机构拓展日托、周托、月托养老服务,提高床位利用率五是积极会同盟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开展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工作,推动老旧小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推进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推动养老机构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提请行署印发《锡林郭勒盟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强化养老服务监管力度,做好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为全盟老年人营造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二是组织开展新一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全盟养老机构提质增效。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要求,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达标工作。三是落实民政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自治区“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对消防安全历史遗留问题的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整改。  

(三)提升养老服务建设项目效率一是督促提升锡林颐和养老园区、苏尼特右旗温泉养老院正蓝旗区域性敬老院正蓝旗蒙龙养老院东乌珠穆沁旗阿音奈养老园区等社会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中高端收入老年群体新时代养老服务需求继续推动正镶白旗综合养老园区苏尼特左旗牧区养老中心、多伦县区域性敬老院项目建设启动西乌珠穆沁旗养老园区建设项目。二是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解决牧区养老园区服务对象单一问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倡收住城乡(牧区和城镇)低收入、失能、高龄、特困等老年人拓展居家社区服务,巩固牧区养老园区经验成效

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着力推动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合作,重点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进一步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建立预约就诊、双向转诊、急诊就诊等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接受医疗服务提供便利,有效延长老年人健康生活状态,实现健康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推动实现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2022年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负责人、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361人次,督促各地区健全养老护理员档案,制定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精准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组织开展全盟第二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三、持续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水平

(一)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按照盟委2022年第一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上罗青盟长要求,扎实推动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确保黄旗殡仪馆投用,蓝旗殡仪馆完成主体工程并力争投用,规范殡葬服务市场。

一是稳妥推进火葬与土葬改革。坚定不移推行火葬及土葬改革,力争到2022年底有殡仪馆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城镇实现全域火化目标。二是加快补齐殡葬设施短板。殡仪馆建设方面:年内确保正镶白旗殡仪馆投入使用,力争已开工建设的镶黄旗殡仪馆、太仆寺旗殡仪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正蓝旗殡仪馆完成主体工程并力争投用;东乌珠穆沁旗殡仪馆、多伦县殡仪馆扩建项目、乌拉盖管理区殡仪馆、锡林浩特市殡仪服务中心4个项目开工建设。公墓建设方面:年内,力争正镶白旗西山公墓、镶黄旗公益性公墓、太仆寺旗公益性公墓(1期)投入使用,阿巴嘎旗公益性公墓、太仆寺旗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太仆寺旗公益性公墓(2期)、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南侧公益性公墓、乌拉盖管理区布林泉南侧公益性公墓开工建设,全盟提升公墓安葬率稳步提高。三是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持续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依法依规、稳妥慎重、分类处置”的原则,遏制增量、减少存量,依法治理“三沿七区”范围内各类违建墓地,到2022年底,全盟力争完成整治散埋乱葬墓地6000个。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大力推行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继续做好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对手续不全、未经验收合格即擅自经营的安葬(放)设施予以关停;对违规建售超面积墓位进行整改,缩小墓穴面积;对不凭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预售(租)墓位(格位)的情况,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炒买炒卖现象等殡葬业违法违规行为。  

(二)努力开创救助管理工作新局面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体系。年内,重点推动盟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启动“区域中心站”试点工作。指导没有救助管理设施的旗县市(区),充分利用现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

(三)全面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发挥盟、旗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盟、旗县、苏木乡镇(街道)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有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区要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构或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没有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区增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职能或挂牌。在每个旗县市(区)至少择优培养1家社会服务组织,落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职能。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将锡盟儿童福利院重点打造成为集“养、治、教、康、安”和社会工作服务融合发展的区域儿童福利机构,探索推进“智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创建全区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示范单位。建立起困境儿童发现报告、救助保护、监测评估机制,加大儿童关爱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留守妇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切实提高农村牧区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

(四)推动社会事务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规范婚姻登记管理规程。加大婚姻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完成婚姻历史档案信息补录工作和完善系统中身份号码缺失或信息不全的记录,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顺利实施打基础。二是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系统比对定期通报机制,积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三是完善儿童信息数据库,加强儿童服务对象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加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一网通办”、“跨地区通办”。

(五)推动安神医院建设再上台阶全力推动安神医院康复医学中心项目开工建设。盟委2022年第一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上罗青盟长要求,安神医院康复医学中心项目开工建设一方面积极协调锡林浩特市政府进行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明确建设用地,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立项并开工建设;另一方面,拆除医院篮球场,在现篮球场新建精神康复中心楼,完成开工建设任务。二是为全面提升医院医疗服务水平,今年积极申请由正科级单位升格为副处级单位。三是为满足医院发展和患者需求,引进18名精神卫生专业特殊人才,进一步优化队伍建设。

    四持续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积极促进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发展。

持续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一是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年检(年报)、评估等工作同步推进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队伍业务培训,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引导,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做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加快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综合监管合力。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入口关”全面实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事项“一网通办”,落实“好差评”制度,提升全过程服务质效。推行“互联网+监管”,强化社会组织“一讲两坛三会”监管。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继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扎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盟民政局社会组织示范园“双孵化”项目。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通知》,会同相关部门健全、落实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等政策,增强社会组织“造血”功能。培养一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培训一批社会组织骨干人员。把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疫情防控、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工作与年检结果、评估等级、评优评奖、购买服务相结合,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社会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二)积极促进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发展扎实做好社会工作。深入推进“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扎实开展民政部“三区计划”、京蒙合作“牵手计划”、1230社工人才培养项目,积极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枢纽型组织,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做好“内蒙古慈善奖”评选表彰推荐工作开展好第七个“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认真做好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审核与活动备案管理,强化对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好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确认工作。推动志愿服务健康发展。开展乡村振兴和社区“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试点项目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管理。

五、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规范区划地名工作

    (一)总结好经验,创建实验区。制定具体措施,指导锡林浩特市完成好第一批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并积极申报自治区第二批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落实好《锡林郭勒盟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抓好政策的落实、落地、落细。推进嘎查村(社区)议事协商活动,积极推进多伦县多伦淖尔镇北村第一批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创建工作。

规范程序,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做好与乌兰察布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联合赤峰市民政局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更新制作《锡林郭勒盟行政区划图》,督促旗县编纂出版地名志。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即将出台,采取集中培训解读、旗县学习交流等方式宣传贯彻好。配合自治区民政厅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完成好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

(三)完善村规民约,助力基层治理。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备案制度,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规范村级组织名称机构牌子,推进村(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扫黄打非”、禁毒工作。联合盟文明办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征集活动,挖掘、展示和推广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引导各地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六、铸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一)推动实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扎实做好《锡林郭勒盟“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对锡林郭勒盟民政事业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的重点指标、重大工程以及重要任务进行定期监测,建立调度台账,确保任务落地见效。完善“十四五”项目库建设,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的沟通,组织指导旗县民政部门将“十四五”时期具体建设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二)做好福彩公益金管理工作。加快公益金预算执行进度,突出科学性、精准性、时效性,优化资金分配。加强对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分类指导,切实践行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开展2021年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

(三)扎实做好民政统计工作。继续强化统计数据核对,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压实“提供数据”和“汇总数据”的责任,加强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数据核对,做好统计系统与业务管理系统相关数据的对比分析。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育和培训,提升统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定期公开统计数据,加强数据利用,确保公开数据涵盖民政主要业务领域。

    ()推动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质量,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诉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大民政系统内部学法力度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严格落实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定期排查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漏洞,严防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持续优化民政领域营商环境。认真对照自治区及盟委行署要求,明确民政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要求、路径措施、实现形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在民政领域落地落实。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加快推进民政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尽快完成与自治区一体化平台对接。不断提升民政政务标准化水平,推动各项经办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加快流程再造,提高经办效率。制定《锡林郭勒盟民政局2022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建立统一的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电子证照应用各项要求。强化线上监管措施,提升线上监管水平,促进信息系统更好发挥线上监测监管作用。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民政政务服务便捷、高效、优质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持续开展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等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稳妥推进民政系统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工作。指导各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强化防疫物资储备,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筑牢群防群治疫情防线。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做好慈善捐赠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疫情防控。

(七)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信访、档案管理等工作。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推动民政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扎实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聚焦新发展阶段民政领域重大问题,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

七、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局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党支部和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完善“党建+民政”新载体,以党建促业务,把创建模范机关融入民政业务工作,争取“最强党支部”创建率提升至70%以上。

(二)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促进“双百”攻坚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制定《盟直民政系统“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在盟直民政系统开展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执行能力活动。比照自治区民政厅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进一步优化目标化管理考核工作。持续开展例会制度,建立盟长督办件台账和局领导文件批示台账,强化督办力度,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四)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会议精神,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局领导至少讲1次以民族工作、民族政策为主题的党课,举办1次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班,组织开展1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在民政福利机构实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享共建、共事共乐的格局,进一步总结提炼正镶白旗区域性牧区老年公寓及敬老院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经验并全盟养老机构内推广。

(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压紧压实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年内局党组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对系统内部进行督促检查2次。加强锡林郭勒盟民政网页、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建设。规范党员干部微信群、朋友圈、快手、抖音等社交媒介的管理。年内组织开展1次意识形态专题培训。

八、持续正风肃纪,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一)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发挥表率作用,强化对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大力营造真抓实干、敬业奉献、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加大对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强化对权力、资源、资金集中的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盯风险点,健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

全年开展党员干部集中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注重通报案例学习、党规党纪学习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相结合,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活动成效,始终贯彻“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推动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大力选拔任用符合标准的好干部,适时做好公务员职级晋升,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认真执行平时考核管理制度和目标化管理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干部管理监督有关规定,在充分发挥考核激励表彰作用的同时,严格把好监督关口,为干部干事创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