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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水平

发布时间:2024-04-09 来源:盟民政局

为加快推进完善全盟城乡养老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今年我盟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列入民生实事跟踪督办,计划建设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8处、嘎查村区域养老服务站20处,提升改造农村互助幸福院9处,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以实现区域覆盖、服务覆盖为目标,避免资源闲置。针对人口相对集中的苏木乡镇独立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人口较少的相邻苏木乡镇联合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人口相对集中的嘎查村独立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人口较少的嘎查村在中心设置,服务覆盖周边嘎查。根据牧区特点不宜新建、宜改则改,整合利用苏木乡(镇)、嘎查(村)资源、利用党群服务中心(站)建设,区域统筹,服务覆盖、合力推进共建共享。  

严格把关,标准建设。加强对上沟通,对下指导,局领导深入部分旗县对新改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情况、规划设计情况等进行调研指导,推动项目前期申报筹备工作有序进行。各地区严格按照面积不低于标准、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全面等要求建设。通过盘活现有资源,利用闲置房屋,迅速有序开展好立项、争取资金、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对标对表自治区民政厅下发的量化指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加强督导检查,推动项目建设工作提速增效。目前,各地区已完成选址,制定完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计划已通过政府审批,并及时提交自治区申报补助资金相关材料。争取旗县级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在2024年5月30日前全部开工,10月31日前主体完工率达到60%以上;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幸福院功能拓展任务6月30日前要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10月31日前主体完工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