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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 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10-19 来源:民政局

  近年,锡林郭勒盟全面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了全盟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2014年盟行署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将与养老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在机构工作2年以上,且取得初级、中级、高级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纳入享受特殊岗位津贴范围,并列入盟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对符合条件的护理人员每人每年给予3600元、6000元和1080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逐步改善养老机构招聘护理人员难、养老护理员待遇偏低等实质性问题,有效提升了全盟养老服务质量。2022年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出台《锡林郭勒盟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将发放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纳入全盟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一步加大了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

  近三年,我盟对养老机构工作2年以上且取得初级、中级、高级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的护理人员累计发放特殊岗位津贴191万元。盟社会福利院护理员魏金高兴地说:“我是盟社会福利院聘用的合同工(临时),从事养老护理工作3年了,我非常热爱这份职业,平时积极参加机构内部各类业务培训,2022年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拿到了中级证书,2023年开始每月工资涨了500元...。今后我会更加努力、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

  截至目前,我盟在养老服务机构、牧区养老园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乡镇、嘎查(村)等养老服务场所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护理护工人员共661人,其中持证人员423名、占全盟养老护理员总数的60%以上;在养老机构工作的护理员366人(持证192人)、占全盟养老护理员总数的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