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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民政局“四个规范化” 推进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标准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3-04-04 来源:
   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是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锡盟民政局不断推进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体系,促进党组织领导的村级自治组织规范运行。
   一是组织建设规范化。健全嘎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儿童等下属委员会,明确职责边界与责任分工,加强村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进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实现全覆盖。
   二是职能建设规范化。完善嘎查村(居)民选举制度,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健全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规范村干部的权力运行。发挥村(居)民小组村(居)民理事会等微治理作用,建立民情恳谈会、村民议事会、民主评议会等民情诉求通道。
   三是服务建设规范化。强化城乡社区面向“一老一小”、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的兜底保障服务,加大医疗卫生、养老、托育、助残、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推进便利店、综合超市、家政服务等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
   四是保障建设规范化。加大对嘎查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经费投入,2023年针对提升嘎查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投入资金148万元。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完善社区工作者分类定级、薪酬动态调整、绩效考核、奖惩晋升等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