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回复情况 |
来信主题: | 领养送养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11-27 |
来信人姓名: | 苏叶 | ||
来信内容: | 我和妻子结婚10年,家里经济条件一般,我是小区保安,我妻子是服务员,每月一共只有6000左右的收入,今年我们又有了第三个孩子,养三个孩子的负担太重了,我们找了个想要收养孩子的家庭,他们家里条件也很好,就是没孩子,我们可以去民政局办手续么? | ||
处理情况 | |||
回复单位: | 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24-11-27 |
回复内容: | 您好,按照《民法典》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才可以将子女进行送养,但经济困难并不属于特殊困难,所以如果您和妻子只是因为经济困难想要将孩子送养,是不符合收养登记办理条件的。 |